静昇研究丨车牌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?
来源:未知 作者:匿名
在离婚案件中车牌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?本文将针对此类案件来进行具体分析。

本文作者

 葛佳庚  

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

前言

近些年来随着各地车辆限购政策的实施,车牌的价值在某些地区也变得愈发显著,尤其是在一线城市,车牌“一牌难求”甚至被炒至天价,还出现了车牌持有人将名下车牌借名出租的乱象。那么在离婚案件中车牌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?本文将针对此类案件来进行具体分析。

一、车牌的法律性质

车牌本身是车辆管理部门对于有限道路资源分配的一种行政许可,通常不具有财产价值。然而,在实施小客车限购政策的城市如北京、上海等地车牌因其稀缺性而具有了经济价值。

二、车牌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包括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、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等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。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车牌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三、车牌分割的具体情况分析

1. 限购政策前取得的牌照

在限购政策前取得的车牌,被视为允许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政许可,属于机动车的从属物,可将车辆和牌照价值一并处理。

2. 婚后“竞价”取得的牌照

若牌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车辆指标,牌照具有财产价值,可算作“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”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其价值可计算在车辆整体价值之内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。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车牌归获得车辆的一方,对未获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进行补偿,未获得一方还应配合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。

3. 婚后“摇号”取得的牌照

若牌照是夫妻一方通过申请参与指标摇号取得的车辆指标,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四、司法实践的处理方式

在司法实践中,离婚时将车牌作为独立的财产进行分割的可能性非常小。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车牌的分割问题时,往往会根据车牌的市场流通价值,将其认定为新类型的夫妻共同财产,并直接将车牌和车辆一并处理。

综上所述,车牌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,需要根据车牌的取得时间和取得方式进行具体分析。在大多数情况下,车牌不宜单独分割,而应与车辆一并处置。这一做法既符合法律规定,也考虑到了车牌的实际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。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时,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,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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